过了冬,第一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就是朝景和不和我一同念书了,他满了十六岁,去了太学读书。
朝景和是朝王第五子,乃中宫所出,尊贵非常。
我和他就像是天生的冤家,聚在一起十有九不如意,我真不喜欢这种矫揉造作的人!
当然,他也不喜欢我。
可能是我摘槐花时从树下掉下来毁了他的画,但这真的不能怪我,谁会在酷暑时节发神经在外作画啊。
可能是我马术课后偷偷骑了他的专马,马受惊摔断了马腿,但这也不能怪我,谁叫他平时骑得飞扬悠然,让我产生了他的马很听话、很厉害的错觉。
也可能是我一来就抢了他的奶娘,但我明明比窦娥还冤,那时我病入膏肓,哪能知道是谁照顾的我。
他指定是恨上了我,我上课睡觉他揭发我,我答案做小抄他鄙夷我,我骂他惺惺作态,他就呛我相鼠有皮、人而无仪。
算了,不提他了,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在朝国交到了知心好友,永安。
永安与我同龄,只比我大了几个月。
她的母妃是圣宠在握的韶华贵妃,据说贵妃来自遥远的草原,永安肖母,我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。我们之间几乎是日日形影不离的。
一起读书,一起吃饭,一起厮混......
阳春三月,正是春意蛊然之时。
这样的好风光随着柔风一齐吹向了琼楼玉宇的雁京城,可我既不是来挑衣裳的,也不是来买吃食的,我正和永安在一个犄角旯旮里来回纠缠。
永安整个人都扒在我身上不松:「哪有你这样临头反悔的?」
「可是你也没说让我陪你去那种地方啊!皇后娘娘最重规矩,你找死别拉上我。」我拼了命地想跑。
「今年是国漱芳三年一次的品颜会,是个品鉴诗词歌赋的雅地,听说最近来了个绝色男倌,你难道不垂涎他的美色,想要一睹芳容?」
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:「早知道你带我翘课就为了这个,我打死不出宫。」
雁京城的夜晚,很漂亮。
天子脚下,自是繁花乱眼、灯火辉煌,长街一路通明,亮如白昼。
我终究没能抵得过永安的威逼利诱,捂着脸偷偷摸摸地进了国漱芳的大门。
永安去寻欢作乐,我则领了一间雅房去睡觉,永安翻了个大大的白眼:「那好吧,等那男魁出来我去喊你。」
昨晚打了一夜叶子牌,困来如山倒,我刚摸到被角就沉沉入睡。
睡梦中我迷迷蒙蒙地半掀眼皮,莫名觉得身下很硌人,以为将枕头压到身体下面了,我便动了动想往里面去一去,我的脸却贴到一个硬邦邦的物体,仔细嗅了嗅,好闻的沉香味阵阵钻进鼻腔里。
我再迟钝,也感到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样了,我豁然睁大了眼睛,发现我的脸紧紧挨男人的胸膛,腰被强劲有力的臂膀搂着,脸是红了又白,白了又红,差点没被吓得昏死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