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>毕业那天就结婚小说全文阅读<<
摊附近围着几只流浪狗,其中一只才三个月大,浅棕色,耳朵尖上有一点黑。小家伙到处捡骨头吃,一路捡到红发男生那桌,湿漉漉的小鼻子碰到红发男生的脚踝。
红发男生吓了一跳,一脚把小狗踹了个跟头,还是觉得不解气,抓起桌面上的竹签就要往小狗的肚子上刺。电光石火间,不知从哪里飞来一瓶矿泉水,正砸在红头发的脑袋上,“嘭”的一声,极为响亮。
小狗夹着尾巴远远跑开,惨叫和马达轰鸣同时响起,余笙寻声回头,看见一辆机车停在烧烤摊前,车身黑红相间,颜色艳丽,车上的人单腿撑地摘下头盔,露出细碎的短发和化着淡妆的脸。
是个女孩,很有气质,也很漂亮。
余笙没忍住,笑出声音,竟然是唐青瓷。
有缘千里来相会啊,这丫头也是个爱管闲事的性子。
唐青瓷捡起那瓶她扔出去砸人的矿泉水,塞进垃圾桶,甚是嘲讽地看了红发男生一眼,说话时声音清清淡淡:“不敢跟人较劲,只能向狗发狠,家里人知道你在外面这么有出息吗?”
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,有人在笑,有人起哄似的吹着口哨,红发男生觉得面上无光,伸手要去拽唐青瓷的衣领。余笙一直瞄着他,见状直接单手掐着他的脖子,把人拎了起来。
金工实习是航大学生的必修课,全称是金属加工工艺实习,余笙那双手看着漂亮,轻则抛光搞焊接,重则直接抡大锤,臂力不是一般的好,红发男生那弱不禁风的小身板,在他面前根本不够瞧。
双脚离地时带来强烈的窒息感,红发男生连连挣扎,喉咙里发出沙哑的求饶声。余笙眼神淡漠地瞅着他:“有时间打小狗、欺负姑娘、乱扔垃圾,不如回家把十以内的加减法好好学学,别让自己的素质一直停留在胎教的水平。”
眼看着红发男生的脸憋得跟他头发一个颜色,余笙才松了手上的力道。红发男生瘫在地上爬不起来,抱着脖子呛咳不止。和他一桌吃饭的同伴见情况不对,早已脚底抹油,连所谓的女朋友都没了踪影。
红发男生挣扎了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,一边向后退一边指着余笙放狠话:“小子,我记住你了,你等着!”
天气热,余笙穿了条沙滩……